虽然还没有到年底,但最近柳州众多旅游社却纷纷和各著名旅游地地接社签订了明年的合作协议。而据我们了解,往年柳州的旅游社只有到年底才会象征性的和某些地接社签订合作协议,而大部分是意向协定或口头协定。据旅游业相关内人事介绍,柳州市旅行社如此正规和大规模地和地接社签订协议还尚属首次。
签订协议有利于控制产品质量
“我们正在积极调适自己,切实贯彻落实新的《旅行社条例》,和广大地接社签订合作协议,也正是为了更好的贯彻和落实新条例。”中旅旅游中心副总经理王庚表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好事情。以前,因低价格竞争使市场混乱,许多旅行社都把线路交给没有实力、资历的地接社来做,一味追求低价,扰乱了市场秩序。如今新条例的实施将零团费作为打击对象,像柳州旅行社这样的组团社,为了避免越界触线,只有老老实实选择各知名旅游地有信誉、有口碑、有实力的旅行社来进行强强合作。只有这样,对于中国未来的旅游前景,大家才更有盼头。
中旅旅游中心总经理钟华告诉记者,中旅一直以来对选择地接社都是非常慎重的,地接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旅游的质量,所以中旅长期以来都建立有完善的地接社资料库,通过资料库对各地接社的资质、信用、实力进行综合评估,从中选出优秀的地接社与之合作。新条例发布后,规定旅行社必须和地接社签订合同,我们也严格按照规定和地接社进行新合作签约。针对新规中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合同进行修改,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不仅使得双方的工作更符合新规的要求,也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的明确。有了合同的约束,双方的责任心也加强了。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也对双方工作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规范,使旅游产品的质量得到很大的促进提高。
同时,中旅还极力与各地接社进行了互为地接的探讨,形成双向资源,在柳州游客出游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来柳旅游,这样既提高了柳州的知名度,也对引客入柳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产品研发得到保障
除了可以获得更好的服务承诺外,国旅和知名地接社签订合作协议则更看中了这些旅游业巨头的产品研发能力。
柳州国旅国内旅游中心经理崔俊告诉记者,以前旅行社向游客提供的旅游产品,主要是“团体、包价、观光、标准”等旅游产品,产品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需求。另外,当今旅游者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旅游者希望通过参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活动来体现自己的个性。而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中,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很少,大多表现为无差别、无特色,众多旅行社经营千篇一律的产品,加剧了市场竞争,尤其是恶性价格竞争。而国内某些知名旅游企业为了脱离这种困境,想方设法地找景点开辟新的旅游产品,或者是在原来的旅游线路上增加附加值。所以只有选择跟这样的企业签订协议进行合作,自身才能得到发展。
“他们的出境包机数量之多,价格之便宜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而且光线路策划部门人数就有百人之多!”国旅出境中心经理黄静宁拿着刚刚和广东某知名旅行社签订的合作协议告诉记者,目前柳州的出境游产品还多以散拼为主,所以为客人选择好的协议社就至关重要了。以前他们的出境产品基本是几条线交给一个协议社来做,而新规后他们对原来的协议社进行了二次、三次考察,从他们中间选择了接待能力最强,最有创新能力的旅行社进行深度合作。
价格机制更加灵活
作为柳州诚信旅游联合体的一员,壶城国旅、柳州青旅、风之旅则更加看中团队力量能在价格机制上让各旅行社更加灵活。壶城国旅董事长白冰表示,他们联合体目前拥有20家旅行社,他们和地接社的合作还不仅是签订协议这么简单,现是象企业一样,对各地的地接社进行招标,最后从当地所有地接社中选出实力、价格、服务等综合能力最强的一个旅行社进行合作,并且是20家和1家签订合作协议,保证了较大的游客量,从而在价格上也获得了一个较大的折扣幅度。
一方面是为了给游客最好的享受,一方面是为了游客获得更低的价格,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我们都会欣喜地看到这一点点改变,也证明了目前的旅游市场正在朝着正规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对些,市旅游局的刘莉副局长表示,以前柳州的旅行社不是没有吃过地接社的亏,而且新条例对于组团社的要求和惩罚力度要远远大于地接社。所以新条例一颁布,市旅游局就通过宣贯会这样的形式给各旅行社打预防针,提醒他们要下大力气重新考察地接社,并寻找最有实力,综合能力最强的地接社作为合作伙伴。她强调,其实合同或者协议仅仅只是一种手段,旅游的保质保量才是关键。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希望各旅行社真正能一起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市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