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程序
2008年9月20日 来源:本站
办事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
饭店星级评定程序:递交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申请报告 → 进行检查和初评(符合三星级标准及预备三星级以下) → 由我局给予评定。(符合四、五星级及预备四、五星级)递交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申请报告 → 由旅游局报送自治区进行评定或初评,对评定不达标的旅游涉外饭店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办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涉外饭店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
办事承诺:对申报旅游涉外星级饭店(含预备星级饭店)的审批时限承诺。自收到《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报告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对符合条件者,初评后 3 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对初评不达标的饭店,2个工作日内给申报者答复,并说明理由。




